西 夏 区 科 技 局
西夏区科技局市是新城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科技发展的行政职能部门,承担着西夏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的培训、高科技产业建设项目的论证、科技三项费使用与管理、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科普宣传的职能。根据《新城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精神,为规范我局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就对科普宣传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的投向以及科技三项费扶持的企业等敏感的问题,对其初审、报审、审批和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结果、经费去向、办事程序、条件、时限向社会公开。
一、 高新技术项目立项程序
1、 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出具有关手续;
2、 经审核后,填写计划(科研、推广)表,上报;
3、 经上级部门论证可行,即填写计划任务书;
4、 由市科委、科技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5、 召开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参加的项目论证会;
6、 正式立项,实施;
7、 按计划进度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后,请有关专家参加项目鉴定、验收。
二、 新办企业立项程序
1、 由科技局、计划与经济局共同考察落实后办理相关手续;
2、 按高新技术项目立项程序办理。
三、 科普宣传经费
1、 各办事处科协机构(或办事处)有计划宣传计划,即项目建议书及申报单位申请;
2、 项目投资概算和筹措方案;
3、 研究审批立项;
4、 专款专用;
5、 项目有验收总结报告和使用明细。
四、 科技发展基金投向
1、 企业提供项目建议书和高新技术证书以及通过专家论证可行性鉴定意见;
2、 项目总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资本金及其来源;
3、 企业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要送新城区财政局审核,经科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分管副局长签字后视为立项,予以借贷资金;
4、 建立追踪反馈制度,年终编制结算报表,写出总结报告,报财政局,本局备案。
五、 科技三项费投向
1、 有项目可行性报告;
2、 专家论证(或上级业务部门审批文件)意见;
3、 科技领导小组研究立项纪要;
4、 立项计划任务书;
5、 单位工作总结及相关文件,鉴定验收。
西夏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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